法指秘(2012)2号
关于召开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工作网站通讯员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第三届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安排,“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网站”即将开通,为做好网站的建设和信息发送及更新工作,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拟定于3月下旬在北京举办通讯员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部署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网站建设的任务;
(二)明确各法学院(系)、工作小组成员、通讯员、后台工作人员和秘书处在网站建设及运行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
(三)培训通讯员上传下达信息的方式、方法等技术。
二、时间地点
培训会议拟定于3月22日至24日(22日晚报到,23日晚可离会)在北京友谊宾馆怡宾楼(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总机:010-68498888)召开。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院校推荐的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网站通讯员1人;网站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网站聘用的工作人员;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的和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的负责同志;部分教指委委员。
四、其他有关事宜
(一)请参加培训会议的通讯员老师务必携带手提电脑(受网速限制,有网卡最好自带网卡),以便培训时用;
(二)参加会议人员住宿费自理(因宾馆房间价格较高、数量有限,需要两人一间,请通讯员老师谅解),伙食费及培训会议的其他费用由秘书处从各院校交纳的工作经用中支付;
(三)由于秘书处工作人员较少,请与会人员自行到会;
(四)联系人:王红,联系电话:010-65152930,13910751137,传真机:010-65152980;郝晓明:010-82509229,传真机:010-62514365。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